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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一文说清借条该怎么拟(附借条模板及电子借条使用方法)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4-02-04 浏览:722

借条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属于极为关键的证据。然而,笔者在近期承办的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均发现,各案中不同的出借人(出借人即为把钱借给他人的人,与此对应的“借款人”则为向他人寻求借款的人)所提供的借条均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最终都给出借人造成了不小的麻烦。由此,笔者在本文中对一份合格的、能够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的借条应具备的要素进行了梳理;此外,为了给部分场合中出借人不方便要求借款人出具纸质借条提供帮助,本文亦对逐渐兴起的电子借条功能做了使用介绍,以期抛砖引玉。



一、借条参考模板


【打印】⑵

借条⑴

为XXXX⑶,今张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微信号:XXXXXXXXXXXX)⑷收到⑸好友⑹李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以转账⑺方式借出的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收款账户信息为账号:XXXXXXXXXXXXX,户名:XXX,开户行:XXXXXXXXXX)⑻,借期XX个月,月利率8‰,于XXXX年XX月XX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逾期未还清的,张XX应以本息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计付逾期利息⑼,同时还应另行支付李XX因纠纷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⑽。

立此为据。

借款人(签字捺印):张XX⑾⑿⒀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二、合格借条要素剖析


(一)标题应载明为“借条”而非“欠条”“收条”等。

通常认为,借条是基于双方的借贷关系而产生,法律关系明确;而欠条、收条还可以是基于借贷关系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如买卖、租赁、劳动等)而产生,使用欠条、收条作为标题容易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此外,明确“借条”的另一个益处还体现在管辖法院的认定上。在未约定管辖的情形下,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实务上现已基本达成原告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的共识(最高院参考案例:(2017)最高法民辖终245号),而对于买卖合同等纠纷,实务上则难以适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载明借条有利于出借人在其本地法院即行起诉,达到节约诉讼成本的效果。

(二)借条内容建议采用打印而非手写。

笔者在办案中发现,实务上存在大量因为手写借条而引发的争议。对比手写借条,采用打印方式的借条对出借人而言至少有两种益处:一是防止借款人在手写借条时动歪心思,如故意把字写得难以辨认、故意写错名字等信息;二是防止借款人漏写内容。

(三)明确借款用途。

写明借款用途可以有效防止借款人在诉讼中提出出借人对于其将借款用于不法行为的事实知情的抗辩。

(四)明确出借人以及借款人的信息。

建议在借条中明确出借人以及借款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同时,笔者在梳理案例过程中发现,实务上有少数借款人会提出“借条上自己的签字是因为当时的纸张为空白纸,从而对借条的真实性等不予认可”的抗辩。对此,笔者给出的建议是在正文及尾部均留出空间让借款人手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电话号码或者微信号,出借人对前述信息应当通过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等方式仔细核对真实性。

有必要指出,如今大多数人使用的微信号均绑定了手机号码并经过实名认证,因此在借条中明确借款人的电话号码除了进一步明确借款人外,还可以证明该号码绑定的微信号是借款人本人在使用,进而出借人与该号码的微信聊天内容以及通话内容也能够成为佐证出借人之主张的有力证据。

(五)注明已实际交付。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为实践性合同,借款的实际交付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借条中强调“收到”能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该笔借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

(六)明确双方关系。

借条中明确双方的亲近关系可以用于证明出借人借款的正当性,降低法院将该笔借款认定为非法放贷的风险。

(七)交付方式。

在交付方式上建议尽量以转账方式出借款项。在转账方式的场合,建议将借款人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载明于借条中,防止借款人在恶意提供第三人的账户信息后抗辩自己未收到借款;在只能以现金借款的场合,建议要求出借人当场出具收条并将借款现场拍照记录。

(八)借款金额应书写规范。

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以及汉字大写两种方式对借条中的借款金额进行确认,同时需要明确币种(如人民币、美元等),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九)明确借期、借期利率以及逾期利率。

对于借期利率而言,民间借贷中双方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因此,在双方有意约定借款利率的场合,建议将借款利率明确约定于借条内。在表述上,为了避免理解上的争议,建议采用“年利率XX%”“月利率XX‰”的方式,而非采用“年息XX分”“月息X分”等方式。

对于借期以及逾期利率而言,虽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在双方对于还款日期不明的情形中,借款人亦应在收到出借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还款;而未约定逾期利率但约定了借期内利率的,出借人主张按照借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但逾期利率不仅起到计算利息的作用,还发挥着类似于履约担保的违约金效果。在出借人与借款人关系较为亲密的场合,往往不约定借款利息或仅约定较低利息,此时约定还款日期并设定一个高于借款利息的逾期利率,能够起到有效保证出借人权益的效果。

注:法律规定利率以不得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2024年1月的4倍LPR为13.8%)。

(十)明确纠纷费用的承担主体。

为使将来可能的纠纷能够尽量节省诉讼成本,建议在借条中明确除利息外,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的借款人另行承担。

(十一)注意考虑是否需要借款人配偶签字确认。

自2021年1月《民法典》施行后,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已确定以“共债共签”为基本原则,即在配偶未确认的情形下,相应债务原则上不由该配偶承担。因此,在夫妻共同借款的情形下,建议在借条中明确借款人系该对夫妻,同时要求原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在该借条上签字确认,以加大对出借人权益的保障力度。

(十二)借条数量。

借条作为证明借款事实的重要凭证,建议出借人一方留存两份以上,以防止仅有的一份借条意外遗失,同时注意将借条拍照作电子档备份。

(十三)签字捺印。

在最后的签署环节,建议要求借款人同时进行“签字”“捺印”的操作并写清楚借款日期。为避免借款人恶意使用褪色笔签字,建议使用出借人提供的黑色签字笔当场进行签字确认。



三、微信电子借条功能


笔者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部分当事人未能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是因为当时确实存在着不便,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建议出借人可以考虑要求与借款人共同使用微信中的电子借条功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使用方法如下:

1、进入“微信”点击“搜索”按钮输入“腾讯电子签”,进入“腾讯电子签”小程序;

图片
640 (1).png

2、点击“小借条”并“创建借条”,按照指示填充相应内容;

640 (2).png


640.png


3、最终形成的电子借条内容如下:

640 (3).png

目前实务上已有不少出借人采用该功能出借款项,并通过诉讼成功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例(法院参考案例:(2022)湘0182民初820号、(2022)湘0321民初431号、(2022)赣0783民初176号),且前文提到的合格借条应具备的要素,亦可以在电子借条中予以明确。因此,在确实不便要求借款人出具纸质借条的场景中,该功能确为一种可选择的替代方案。

 声明:本文研究对象限于日常中使用频率更高的借条而非借款合同,因此对于借款关系中其他值得关注的管辖、送达、担保等条款以及借款关系发生后如何固定证据等事项,本文未予将相关内容展开论述,若有相应需求,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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