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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动态

仅13天,私募法律意见书闪电通过审核

作者:admin 时间:2016-06-30 浏览:1287

2016年6月28日,仅历时13天,湖南浩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首次发行私募基金产品而提交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王英帅律师、潘煜程律师、周洋律师为其登记申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湖南浩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前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过一份法律意见书,但历时近三个月、被拒绝三次、反馈意见多达近二十条仍迟迟未能通过协会审核。为尽快发行私募基金产品,湖南浩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慕名前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委托王英帅律师、潘煜程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重新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协助湖南浩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迅速建立健全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完成各项整改,并重新出具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凭借丰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服务经验,以及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提交仅13天之后,就通过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得到了湖南浩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据悉,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凭借对新兴法律服务领域敏锐的洞察力,依靠丰富的金融证券法律服务经验,本所多次组织律师认真研读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告》要求,制订了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服务标准流程,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指引,成功地为10多家机构出具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并有多份法律意见书通过协会审查。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将一如既往严格依照《证券投 资基金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规定,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王英帅 
Tel:13786174504△ 长沙市优秀青年律师△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湖南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长沙市律师协会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长沙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律师王英帅律师致力于公司、金融证券、建筑房地产等民商事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有着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于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完善的、具有前瞻性的法律风险防范及法律纠纷解决方案。
 
 
  周洋 
Tel:15111017465周洋律师主要从事公司法律、建筑房地产法律、合同法律及劳动人事法律等领域的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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