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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所律师援助办理案件入选全国妇联儿童维权十大案例

作者:admin 时间:2015-12-21 浏览:1319

2015年12月4日,全国妇联在京召开“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十大案例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利、就业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以及儿童监护、性侵儿童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前妇女儿童维权的重点难点。

湖南金州婚姻家事律师余宇,接受长沙市妇联指定援助办理的夫妻共同债务维权案件,该案例现已入选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十大案例。该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正确适用法律,破解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之难题。

基本案情:喻某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

喻某与吴某于1981年登记结婚,2007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对财产及债务进行了分割。2009年1月,袁某某向法院诉称,吴某等人欠其款项120万元,经审理,法院判处吴某偿还借款120万元本金及利息,因借款发生在余某与吴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喻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余某对该债务完全不知情,向长沙市妇联求助,获得了湖南金州余宇律师的法律援助。

喻某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认为原判决将其前夫吴某的工程欠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妥,要求予以改判。

办理过程及结果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应当是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条件的。袁某某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吴某借款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故驳回其要求吴某的妻子喻某承担责任的请求

典型意义

在婚姻关系异常期间,夫妻一方恶意举债,或者为了侵占共同财产而与他人串通虚设债务,让“债权人”诉另一方共同承担偿债义务情况屡见不鲜,本案对于处理此类纠纷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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