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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动态

规范转学制度 促进教育公平

作者:admin 时间:2015-05-31 浏览:1311

导读:根据教育部网站昨日公布的一项通知,高校学生有十类情况不得转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规范转学工作,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跨学科门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大学,是人生梦想起飞的地方,上一所好的大学,事关孩子的前途命运,也牵动每一 位家长的心。通常情况下,广大学子是通过扎扎实实的高考或者考研,得以跨入好大学的门槛,但是,也有个别学生家长,看到自己孩子考的大学并不理想,就削尖了脑袋,利用所谓的特殊关系,打通关节,以各种名义,从一所不知名大学转到一所重点院校,这种方法看似为捷径,但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侵害其他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这次,教育部发文,对普通高等学校的转学工作进行规范,就是打破了通过非正常途径上名校的利益链,堵塞了管理漏洞,促进了教育公平。


       我们注意到,之前,教育也就转学工作出台过相关规定,但为什么仍然会有一些家长,千方百计去疏通关系,把自己的孩子送入更好的大学呢?确实,以前呢,教育部对于学生转学也发布过相关规定,但是,以前的规定,是为了帮助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孩子。比如说,个别孩子患有哮喘,如果把他从北方的大学转到南方,可能就有利于他的健康,这样转学是允许的,但是,过去在设计制度时,没有去过多考虑如何去监管,防止暗藏猫腻。有利益的地方就必有江湖,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往往就被个别家长利用,有的学校也并不完全是纯洁的象牙塔,也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双方一拍即合,甚至连学生的“饮食习惯不适宜”、“交通不便”等等,都成了需要特别照顾的“特殊理由”,被蒙混过关,所以,过去,关于转学的游戏规则几乎底线尽失,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困难学生的作用,反而成了通向更好大学的“灰色”暗道,让人警醒和反思。 


       要把教育部规范转学的规定完全落实到位,首先必须发动同学和社会的力量来加强监督,必须有一整套的信息公示和公开机制,哪个学生要转学,不仅高校要在本校网站对转学学生进行公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及时将转学确认程序及结果,通过网站、报刊等形式予以公开,这样,就会使得转学这一行为,像申报低保待遇那样,完全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公众的监督与质疑.同时,还必须严格领导干部问责制,凡是因为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应当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我们相信,做到了内外结合,共同发力,就能狠刹违规转学歪风,最终,还教育以公平,还校园以纯净。


        律师简介 

        刘岳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长沙市政协委员,湖南省律协常务理事。

       作为湖南交通频道特约评论员,迄今发表《观点峰会》广播评论120余篇。

刘律师目前担任湖南省烟草公司、湖南广播电视台、长沙市工商局、绝味鸭脖、深思控股、顶立科技、鼎翰文化、知音实业、枫林宾馆、银华酒店、九日集团、名瑞集团、铭晨国际、八田日集团、名凯捷智能、天机文化、飞图广告等3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首席法律顾问。被评为全国党员标兵律师、省优秀律师、首届省十佳青年律师、市优秀律师、市人民满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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