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讯
2025年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首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由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刘岳律师牵头,唐晴律师具体出庭代理的万某宫(湖南)娱乐有限公司诉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裁决案被列入其中,成为全国法院服务保障市场准入法治化的标杆性案例。 案件情况 日本万某宫株式会社自2005年起在中国市场持续使用“万某宫”字号,形成了较高的商业辨识度。2022年4月27日,湖南某娱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万某宫(湖南)娱乐有限公司”。2023年3月22日,第三人万某宫控股有限公司向被告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长沙市市监局)提出《请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申请。长沙市市监局经调查认定,原告行为构成对在先字号权的侵犯,责令限期整改。涉事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行政裁决。唐晴律师代表被告长沙市市监局出庭应诉。 唐晴律师及其团队接手案件后,系统梳理日本万某宫公司在华投资、商标注册及媒体宣传记录,确认字号的持续性使用及市场影响力,并将长沙市市监局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实体程序问题进行了全面详细梳理,同时准备了大量行政答辩及证据材料,最终确认其作出的行政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恰当。 长沙市中院通过审查日本万某宫公司的成立时间、在华投资状况、营业收入等关键事实,确认其字号的“在先使用”地位,并结合行业关联性、公众混淆可能性等要素,认定原告公司名称变更行为确系构成不正当竞争。长沙市中院肯定了长沙市市监局裁决原告公司在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最终法院作出“驳回原告万某宫(湖南)娱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的行政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系市监部门对域内企业使用外国企业字号作出裁决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复杂,影响面极广。本案充分说明了长沙市市监局通过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法院通过司法审查保障执法合法性,形成“监管-司法”协同治理机制。这一模式既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也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预期,共同彰显了中国法院平等保护外国企业在华合法权益的决心与实效。最高人民法院点评本案对提升外商投资信心、稳定外商市场预期、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着重要作用! 唐晴律师所在的团队是五十余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唐晴律师进入律师行业十年以来,紧跟团队规划,深耕行政诉讼领域,其专业知识扎实,法律功底深厚,经手的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在百件以上,此次唐晴律师执业代理万某宫案的胜诉,不仅是长沙市市监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成果,更是我国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生动实践。金州所也将一如既往,以丰富的服务经验和精湛的专业技能,持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唐 晴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致公党员,致力于为行政机关、大型国企、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先后担任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住建局、长沙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监局、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理委员会、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等十几家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