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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占善刚教授莅临金州所举办学术讲座

作者:admin 时间:2020-10-28 浏览:1655

    2020年10月26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占善刚教授莅临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举办了主题为“民事证据制度的新发展”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金州所熊宇律师主持,金州所党委书记、主任张才金,董事孙表华以及三十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张才金主任对占善刚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他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我所律师应该抓住本次学习的宝贵机会,尽快在实践中理解和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内容,对其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以便我们快速吸收“新变化”,实现“新运用”,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占善刚教授从“自认的性质和效力”、“证据保全的性质及方法”、“当事人陈述的证据价值及其运用”和“文书提出义务的范围及规则”四个方面对证据规则的新发展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和分析。通过新旧对比,可以发现重新发布的《民事证据规定》保留的原有条文仅11条,其余89条均为修改或新增加的条文。这些新的发展,是对18年以来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进行的全面梳理;是对审判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进行的全面总结;也是对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的有针对性回应。

    讲座最后,占善刚教授和在场的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张才金主任认为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新法的出台重视点往往不同,对于实践中发现的困惑和分歧,往往需要我们从理论层次了解法条背后的立法目的,占善刚教授此次讲座对我们进行了启发;孙表华董事倡议在座的年轻律师要多在证据规则中下功夫,掌握好庭审中的技巧,筑牢专业基本功。
    此次学术讲座的成功举办,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次顺利“会师”。不仅开拓了我所律师的学术视野,也对办理案件的实务操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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